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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3姓与氏及其演变

来源:华夏谱志联盟
 

    《左传·隐公八年》有这样一段话:“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这是说,帝王立有德之人为诸侯,根据他的出生血统赐给姓,分封给他土地,并且根据封地命名氏。这段话对中华姓氏的起源及形成原因虽然论述比较片面,但却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情况,即先秦时的姓与氏,既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据当代学者考证,姓起源于原始社会的母系氏族制时期,与先民们的图腾崇拜有关。母系氏族制也叫“母权制”,是继原始群之后的原始公社制度的一个阶段,始于氏族公社的产生,终于父权制的确立,大体上相当于考古学的旧石器时代中晚期至新石器时代,其特征是妇女在氏族社会中居支配地位。母权制早期,以狩猎、采集为生的原始人认为每个氏族都与某种动物、植物或无生物有血缘关系或其它特殊关系,往往尊奉此物为本氏族的名称,即氏族的徽号,这就是图腾。“图腾”(totem)一词系美洲印第安人的土语,意为“他的亲族”;马克思在《摩尔根く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中明确地解释说:“图腾一词表示氏族的标志和符号。”一些动物、植物或自然物,如熊、狼、鹿、鹰、树木、草、星辰、日、月、山、川等,一旦被奉为图腾,便成了该氏族的保护者和象征,具有神圣的力量,受到无上的崇敬与信仰。图腾往往为全族之忌物,如果是动物或植物,则禁杀、禁食,而且还规定有崇拜仪式。同一图腾所属成员,禁止通婚。据氏族学家调查,图腾崇拜是原始社会一种最早的宗教信仰,大约与氏族公社同时发生,曾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地;各地名称虽异,但其含义则是相同的。

    图腾不等于姓,但却是姓的最早来源。母权制早期,妇女从事采集,男子渔猎,实行族外群婚,子女只知母而不知父,世系从母系计,所以,凡在一个氏族名下(即同一图腾)的全体成员,都出自一个母系祖先,有着密切的亲族关系。随着社会的演变与进步,氏族图腾逐步转化为族姓,而这姓,正是代表有共同血缘关系的氏族称号。我国考古工作者在仰韶文化的彩陶上发现有鸟、鱼、蛙及人首虫身等图像,在马家窑文化的彩陶上也发现有蛙、鸟的图像。这些图像,可能是当时的氏族图腾,也可能是我国最原始的姓。仰韶文化是我国新石器时代的一种文化,因1921年首次发现于河南省渑池县仰韶村而得名,其年代约为公元前5000年至公元前3000年;马家窑文化为我国新石器时代晚期的一种文化,因1923年首次发现于甘肃省临洮县马家窑而得名,其年代约为公元前3000年至公元前2000年。仰韶、马家窑及其它文化遗址的考古发掘,为研究中华姓氏起源提供了非常珍贵的实物资料。

    古代的造字方法有象形、指事、会意、形声等。“姓”的造字属于会意,古形体是由“人”和“生”组成,意为人所生,因生而为姓。战国时,秦国有刻石,内容为秦王祈求天神制克楚兵,复其边城,被后世称为《诅楚文》,其中有“姓”字。这是迄今所知最早出现有“女”与“生”组合成的“姓”字,它的意思是女子所生为姓,生而有姓。因此,中国早期的一些古姓,如姬、姒、妫、姜、嬴等,都带有“女”字。

    氏出现较晚,起源于父系氏族社会,是姓衍生的分支,用以区别子孙之所自出,是古代贵族标志宗族系统的称号。父系氏族制也叫“父权制”,是继母权制之后的原始公社制度的一个阶段,大体相当于考古学的青铜器时代和早期铁器时代。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畜牧业与农业分离)后,男子开始代替了妇女在经济生活和氏族公社中的支配地位,于是形成以男子为中心的大家族(氏族),妻子从夫居,世系与财产继承从父系计。随着原始社会的瓦解,氏族、部落中的少数家族(族长、酋长等),通过侵占公产和剥削奴隶以及一般氏族、部落成员,而成为有财有势的集团,即所谓“氏族贵族”。每一支“氏族贵族”,都出自一个男性祖先,各有一个表明宗族的称号,这就是氏。“氏”的造字方法是象形,早在甲骨文中已经出现,其本意为木本,即植物之根;后来转注为姓氏的氏,就是取木之根本的意思。

    姓与氏产生的时间和条件不同,其社会职能也不一样:姓是决定是否能够通婚的依据,即同姓不能结婚;氏则是用来区别贵贱的,即平民无氏,只有贵族才有氏。这就是南宋史学家郑樵《通志·氏族略序》所说:“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姓所以别婚姻,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别。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

    到了战国时期,随着奴隶制宗法制度的崩溃和封建制度的兴起,姓与氏已无什么区别,姓氏成为表明个人及所生家族的符号,亦即郑樵所云:“三代(即夏、商、周三个朝代)之后,姓氏合而为一,皆所以别婚姻,而以地望明贵贱。”不过,“姓氏合而为一”的现象,并未见当时的文字记载。那么,何时的文字记载正式将姓氏混用的呢?据明、清之际思想家、学者顾炎武的《日知录》考证,是西汉时的大史学家司马迁在写《史记》时将姓与氏混在一起使用的。该书“氏族”篇云:“姓氏之称,自太史公始混而为一。《本纪》于秦始皇则曰‘姓赵氏’,于汉高祖则曰‘姓刘氏’。”此后,或言姓,或言氏,或兼言姓氏,都是一个意思,即实际是专指姓。尽管如此,生活在封建社会的人,仍然有贵与贱之分,其区分依据就是看有无“地望”,即“以地望明贵贱”。“地望”即姓氏古籍中常用的“郡望”,一般指魏晋至隋唐时期每郡显贵的家族,意思是世居某郡,人丁兴旺,英才辈出,为当地所仰望。一些姓氏书,在每个姓氏旁标注的“××郡”,即是该姓的郡望所在。还有一些姓氏书,往往说某姓在某郡或某地形成望族。“望族”就是某郡或某地乃至在全国有声望的世家大族,其意思与“郡望”虽不尽同,但大体相似。例如,北宋词人秦观的《王俭论》说:“王、谢二氏,最为望族;江左以来,公卿将相出其门者十七八。”这里所说的“王、谢二氏”,指的就是以东晋大臣王敦为首的琅邪郡王氏和以东晋大臣谢安为首的陈郡阳夏谢氏。

    “郡”是春秋至隋唐时的地方行政区划名。春秋时,秦、晋、楚等大国往往兼并邻国的土地,把新得到的土地在边地置县,至春秋后期,各国逐渐把县制推行到内地,而在新得到的边远地区置郡。郡的面积较县大,但因地广人稀,地位要比县低,所以晋国赵简子说:“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见《左传·哀公二年》)。战国时期,边地逐渐繁荣,才在郡下设县,产生郡、县两级制。秦统一六国后,确立郡县制,分全国为36郡,后增加到40多郡,下设县。郡、县长官均由中央政府任免,成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权组织的一部分。西汉武帝时置“州”,东汉末成为郡以上的一级行政区划,历魏、晋、南北朝,隋朝曾废郡存州,不久又改州为郡,唐朝复改郡为州。由于区划名称的变化,姓氏郡望有时指的是郡,有时指的是州。

    郡望反映的是姓氏望族的历史地理分布,而不是姓氏发源地。发源地是姓氏的“源”,郡望是姓氏繁衍发展的“流”;如果说发源地是“根”,那么郡望就是根上滋生蔓延的分支。一般说来,姓氏人口数与郡望数成正比,即人口多,郡望就多。例如,张姓郡望多达43个,王姓的郡望有21个,李姓的郡望有12个,刘姓的郡望有16个,而这些姓,长期是中国的大姓。

    “郡望”为什么主要指魏晋至隋唐时每郡显贵的世族呢?这是有其历史原因的。原来,从东汉末年开始,大官僚地主依靠政治、经济特权,逐渐形成为大姓豪族,称为士族或世族,又称高门,而不属于士族的则称为庶族,又称寒门。士、庶之间不能通婚,甚至不得平起平坐,庶族虽官高位显,亦不敢与士族较量。魏晋南北朝时期,为了保证士族特权的官僚选拔,实行九品中正制,魏文帝曹丕采用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推选各郡有声望的人,出任“中正”,将当地士人,按“才能”分别评定为九等(九品),政府按等选用,谓之“九品官人法”,基本上保持东汉末年曹操当政时用人“不计门第”的原则。至齐王曹芳时,司马懿当政,于各州设大中正,任用世族豪门担任,选用官员时以“家世”为重,必须查考谱籍,从此,高门中选,寒门受排斥,“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九品中正制成为世族地主操纵政权的工具。因此,郡望就显得相当重要。隋文帝时虽废除九品中正制,改行科举制,但直至宋代以前,仍很讲究门第和郡望。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后,令鲜卑人改为汉姓并定元、穆、陆等10姓为最高贵的同时,又确定汉族4姓为最高门,即范阳卢氏、清河崔氏、荥阳郑氏、太原王氏。这4姓前面所冠的地名,均是当时的郡,也就是这些姓的郡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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